(原标题:浙江晟展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32071.75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浙江晟展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兰溪市人民政府上华街道办事处处以罚款。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浙江晟展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街道**号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补办审批手续,并对当事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零柒拾壹元柒角伍分(¥32,071.75)。
浙江晟展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构成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补办审批手续,并对当事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零柒拾壹元柒角伍分(¥32,071.75)。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